Anton Webern :《THE PATH TO THE MUSIC》edited by Willi Reich《往新音樂的路徑》
範圍: 第一.二章節
~~~~~~~~~~~~~~~~~~~~~~~~~~~~~~~~~~~~~~~~~~~~~~~~~~~~~~~~~~~~~~~~~~~~~~~~~~~~~
大綱:
文中提及作者以儘可能寬廣的觀點來告訴我們,或者說與我們討論一些問題像是:
對音樂的外行人來說,什麼是重點?
並以Karl Kraus在「火炬 」這一刊物中發表的語言上的議題對應到音樂上,
覺得Karl Kraus在文中說要運用素材,只要活著且可以講話,
這元素就可以不斷的、輕易的被使用,關於這點在音樂也是如此,
要在生活中可以輕易的被接觸到、學習。
以Karl Kraus和其發表文章來告訴我們音樂要在生活當中,而非刻意。
在第二大段中更引用了Goethe的話語及觀念來協助我們找到方法弄清音樂的起源,
且應該完成所有這個資料的研究,可以只致力在證明這些規則對於一些範圍程度。
引用Goethe「色彩的理論」中的序言,Goethe像格言似的說「在自然和藝術裡計算美麗的不可能性…我們要判斷規則…這必須去知道他們。」
但Goethe認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但那並不使他的必要性減少
「根據一般的自然去知道規則,在人類自然的獨特形式,趨向於生產,而且是當他們可以的時候做生產…」
這段也是旨在說明和上面引用Karl Kraus的議題一樣,就是要告訴我們,藝術包括音樂市在自然中產生,
而非大肆宣告我現在要進行一個偉大的藝術創作,或許有人是這樣的,但那就不是藝術。
在Goethe「色彩的理論」;他嘗試去測量為什麼每件事情都有色彩…諸如此類的。
重點是色彩是關係到視覺感覺的自然法則。而音樂是關係到聽覺感覺的自然法則。
荀白克他也說過關於「新音樂」。就如同作者的標題《往新音樂的路徑》。
作者認為自己的陳述與荀白克陳述的意義上有些相似;新音樂是從未提過的。
但我們總是能說 「跟隨這世紀的演變,我們將看到真正的新音樂」。
且我們可能將會知道今日的新音樂是什麼,以及什麼是過時的音樂。
作者並要求把這些實際的問題作成筆記,且要討論更普遍性的事物,
像什麼是音樂的本質 ? 如何被人使用 ? 我們該如何稱呼音樂 ?
更具體的說 : 聲響的來源在哪裡,不論任何音樂作品的存在 ? 它是從何而來?
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西方音樂–作者意思是自從希臘音樂以來發展的每件事情,直到我們自己的年代 –
西方音樂使用重要的音階呈現獨特的形式。然後談到我希臘調式,大小調音階時代。這些音階如何來 ?
他們真的是一個泛音列表現的形式。進而提到泛音、音程、和弦,
表明荀白克是第一位對於音程使用文字表達 : 「這些簡單合成的音被稱為 : 協和音程,但它是早發現更多遠距離泛音的關係,
但它是考慮過像不協和音程,可以感覺到一種風格。但我們必須了解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不是實質上的不同,
兩者間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只有度不同。不協和音程是唯一不同音階的增加,更近一步的持續發展。」
但我們卻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停止對荀白克使用不協和音程的責備。作者也提出跟荀白克一樣的看法,
關於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本質是相同的,是合理聲響全部的範圍,是很自然而然的存在音符之中。
另外一個問題是如何產生音樂?文章前面有提到必然性、有提到自然、目的…等等,
那自然提供了什麼?目的是什麼?新音樂中序列音樂為何被使用?
作者認為唯有聲響可以表達的想法,透過音符表達是在其他方法上所無法表達的。
最後一段作者總結:所以,我們必須在以上述說的基礎上,在這法則上指出來,
如何將自然的想法表現於音樂本質上? 希望這將會清楚地敎我們在新音樂中去分辨真正核心的方法。
~~~~~~~~~~~~~~~~~~~~~~~~~~~~~~~~~~~~~~~~~~~~~~~~~~~~~~~~~~~~~~~~~~~~~~~~~~~~~~~~~~~~~~~~~~~~~~~~~~~~~~~~~~~~~~~~~
心得:
這篇文章剛開始在看的時候看不懂它到底要說什麼?
第一章節作者一直引述其他領域學者的文章或語言,
並覺得這些可以完全對應到音樂上,但其實又有一些事他不贊成的。
看到第二章節時把他和第一章節融合想了一下才稍微知道他要說的其實是要強調
1.音樂應該存在生活中,自然而然的學習。
2.音樂是關係到聽覺感覺的自然法則。
3.新音樂的產生是自然的,並不是刻意去製造出來的,而是在自然泛音中早就產生,只是現在才被發現。
4.新音樂將自然的想法表現於音樂本質。
文章裡更提出了Karl Kraus、Goethe、Schoenberg的論述觀點來對應音樂及支持作者的觀點。
其實這四點都離不開「自然」,也強調為有聲響可以表達想法,而音樂表達這條途徑亦是無法取代的。
然而在這裡,我想,跟表現主義也有很大的關連,
尤其是當我看到作者在第二章節後總結中的:「我們必須在以上述說的基礎上,
在這法則上指出來,如何將自然的想法表現於音樂本質上? 」
展現人類內心情感或原始狀態…,這些表現主義的內涵豈不是與文中再三強調的「自然」相互呼應嗎?
這篇Webern的私人課程雖然現在只讀到第二章節,但也讓我想起在教書時所思考的問題;
希望學生在自然的狀態下把音樂內化,但大環境的價值觀又破壞這自然,
那要如何營造或在自然的狀態下讓學生接觸音樂,並且可以常常使用到音樂呢?
在讀這兩章節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提出來和大家討論
1.第十頁第一段最後和第二段:
「”to teach them to see chasms in truisms!
And- that would be salvation…to be spiritually involved!.”
教導他們去看老生常談的分歧!而且這將會被救助……成為精神上相關的。」
此句和上一段最後一句:”to teach people to see chasms in truisms
–that would be the teacher’s duty toward a sinful generation.”
教導人們去看老生常談分歧-那將使教師的責任本分朝向不道德的世代。」
這兩句不是相互矛盾嗎?是説作者反對他的看法嗎?
2.第十三頁第二章節前的最後一段:
「除了西方有音樂之外,關於其它我了解的不多;日本的、中國的音樂,
舉例當他們不是模仿我們的音樂。這些有不同的音階,不是我們的七聲音階。
但特別的一致性和穩固是我們系統的基礎,由我們的音樂似乎可由一個事實來證明,
這事實是我們的音樂被分配到一個特別的路徑。
(But the special consistency and firm basic of
our system seem proved by the fact that our music
has been assigned a special path)。」
如果我沒有會錯意,作者是否覺得西方音樂才是最穩固且一致性的?
但其他國家音樂也是有自身發展的系統,作者何以這麼說呢?
-------------------------------------------------------------------------------------------------------
《往新音樂的路徑》
I 逐字翻譯:毓純(p.9~12)
我想我們大約從我開始概述我的計劃這個方式開始吧。這所有開始的太晚,最初必須持續三個月,我們應該有八次的會議來討論事情。
我希望大多數的你們沒有專業的接觸音樂,我應該把你們當作外行人來告訴你們這些事,所以開始說吧。根據消息來報告給大家聽這對聽我演講的人來說可能會處在具有無趣無聊的風險之中,而我沒有要做這件事 ,但或許他們也是會有興趣的。
我要以儘可能寬廣的觀點來看這件事,且我的第一個問題將會是這個;對外行人來說,什麼是重點(當然我假設音樂家已經知道這一點),所以,什麼是有價值的,對於沒有專業音樂知識的人,對於外行人,以這些訓練得到相關的就可以自然而然的成為音樂家嗎?這有什麼價值?
在這裡我要提及Karl Kraus在語言上的議題,在上次「火炬 」中的議題。所有在這裡面的事情都可以不加誇張的提供到音樂。Karl Kraus 說在這篇文章中有如何重要,只要他們還活著而且可以講話,就可成為人們在家可以不斷使用的元素。在最後的句子他甚至說到語言,「讓人學到如何服務她!」Krau說道且非常小心地記下,這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們必須確實的贊同這點-從我們早些年的操作來看,好像價值是審美標準,去用這個元素建立有關的行為,這將是愚笨的。不,然後,因為我們要的是藝術性的自負傲慢者和業餘愛好者 。他說的正是我們關心的語言且語言的秘密將是品性道德的獲益。我們必須說這是一樣的。我們在這談論音樂,並非語言,但所有都是一樣的,我們可以以這個起點來論述。
Karl Kraus說:「理論實際的應用影響語言和演講,從來不是學習講話也應該學習語言,但是他應該開始對字形成的理解,以這個領域明白地有用處的豐富展現在更遠處。 品性道德獲益的保證在於精神的訓練,那擔保最大的責任朝向唯一一件事,在這對於損害沒有任何處罰-語言-且語言是比其他任何事更合適去教導對於所有其他生活上價值的尊重……沒有事可以比在語言是一種審美標準的完美行為之後,還以為需要意識或滿意於努力,沒有事比這件事更愚笨的了。」所以,我們繼續吧,句子接著句子-「去夢想在她的規則之後探究難題,在她的陷阱之後計劃,比命令她好。」因此我們不用猜想我們可以控制:「教導人們去看老生常談分歧-那將使教師的責任本分朝向不道德的世代。」
我在較早前有說,「在規則之後的難題外行人有這些相關的元素可以有什麼樣的價值觀?」就只是:「教導他們去看老生常談的分歧!而且這將會被救助……成為精神上相關的。 」
現在你開始了解我意指的是什麼了嗎?
我們所討論的應該幫助你找到一個方法去弄清楚音樂的起源,或讓我們說在這個方法佔據你自己的唯一一點是找到一個發生在音樂上的跡象,這是什麼,以一個較廣泛的背景,任何樣式的藝術是什麼。而且即使我以各式各樣的事情吸引你的注意,你能夠用一點較多的體認和關鍵的鑑識在當今的音樂看到某個表現形式,如此將達到某程度的建設性。
也許目前我講的都是相當普遍且都是在說藝術和音樂,是以有條理的規則為基礎,且我們應該完成所有這個資料的研究,可以只致力在證明這些規則對於一些範圍程度。在這,我要引證Goethe(哥德) 一些美好的方針給你,我們應該必須基礎的討論所有事情而且至少對我來說是有說服力的。我引述他們所以我們對於基礎的假設應該一致的,不能是較多一般籠統非專業性的。
在他「色彩的理論」中的序言,Goethe像格言似的說「在自然和藝術裡計算美麗的不可能性…我們要判斷規則…這必須去知道他們。」但Goethe認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但那並不使他的必要性減少「根據一般的自然去知道規則,在人類自然的獨特形式,趨向於生產,而且是當他們可以的時候做生產…」
那是什麼呢?Goethe把藝術視為一般自然的生產品,用一種人類自然的特別形式。那就是說,在自然的生產和藝術的生產沒有實質的對照,但那所有都一樣,我們認為且所謂藝術的工作基本上沒有什麼,但,是一個一般自然的產品。什麼是「一般的自然?」也許是我們在我們周遭曾經看過?但那是指什麼呢?這是一個人類生產力的說明,特別天才。你看,小姐先生們,「現在我要畫一幅美麗的畫,寫一篇美麗的詩,」諸如此類的,以此類推,這是不會發生的。是,那也許也會發生,但那不是藝術。
且這工作是持續的且也將會永遠持續,這偉大的傑作,不能像人性、更多的同情和無意識的現象的形成。我意指藉由從那些Goethe的句子中對你必須是確信無疑的,使他更清楚的,人只是一個被傾倒要表達「一般的自然」接收者。你看—我提出一些像這樣的事:當一個研究者進入自然而努力奮鬥去找到有條理的規則,那就是自然的準則,我們必須努力根據自然的規則去找到在「人」的這個特別形式,是有收穫的。且這將引領我們的到以一般藝術對待事物的觀點,以藝術必須去做的,而不是使用「審美標準」,但那是自然法則的事,音樂的所有討論可以只獨自發生這些。
規則存在,但不是所有的他們在實際上都是顯露的。但有一些已經被認可且顯示在我所謂的我們工藝師的(cratsman’s)方法(工匠藝術)。有關音樂成為具體的:在工藝師(cratsman’s)的方法中音樂家如果是有能力做一些真誠的生產,必須關心他們自己。
另外一個從Geothe引證,因為這是一個如此美好的表達我們的思想。他說關於古代的藝術:「當人類最崇高的自然成品發生的同時,包括真實的和自然的規則,這些崇高的藝術作品也發生了。所有事情武斷的或夢幻的消失;在這裡是必要的,這上帝 。」人類的自然作品—再一次一樣的概念!且一些其他的事情在這發生︰必要性。我們應該努力去確定在一個偉大的傑作中什麼是必要的。沒有武斷的痕跡!沒有事是虛假的!我必須引述Geothe的其他一段文字。你知道Geothe他寫「色彩的理論」;他嘗試去測量為什麼每件事情都有色彩…諸如此類的。而且他說:「但也許這些理性上較多有條理的行為將指出我們尚未給予的說明,有關色彩事實上是…….在這一次沒有什麼留下,但重複:色彩是關係到視覺感覺的自然法則。」
自從在色彩和音樂之間是種地位 ,不是一種樣式,有一件事我們可以說的是音樂是關係到聽覺感覺的自然法則。基本上和色彩一樣,且我們也談過有關這個。當認可、相信音樂是關係到聽覺感覺的自然法則時,為什麼我說如果我要討論音樂我們可以只做這個,但這確實是事實。
也許已經是時候告訴你們我的觀點且使你們相信事情是真的像如此。當一個人靠近、看到、注意到偉大的藝術作品是自然的,無論相信的人或不相信的人,都必須靠近他們,用一樣的方法可以接近自然的事物;他們立碁在要必須的敬畏秘密的事,敬畏他們包含神秘的事。
不管我們認同或不認同,我們將清楚一件事情,有條理的規則是普遍的,我們不能構想這些從我們認為是自然狀態規則中的不同規則;自然狀態的規則關係到聽的感覺。
- Oct 09 Tue 2007 20:36
Anton Webern :《THE PATH TO THE MUSIC》~1.2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